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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:黎智英被编造国安罪名成立

残酷对待《苹果日报》创办人反映蔑视基本人权与新闻自由

Jimmy Lai with a copy of Apple Daily's July 1, 2020, edition in Hong Kong. © 2020 Vincent Yu/AP Photo

(纽约)-人权观察今天表示,香港高等法院对现已停刊的《苹果日报》创办人黎智英的定罪,再次说明香港已遭剧烈改变,由尊重新闻自由转为支持公然敌视媒体。香港政府应撤销无据定罪,立即释放黎智英。

2025年12月15日,高等法院判决黎智英(78岁)被控两项港区国安法 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”和一项《刑事罪行条例》 “串谋发布煽动刊物”等罪名全部成立。他将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刑期。

“黎智英被单独监禁五年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定罪,是一场残酷的司法闹剧,”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伊莲・皮尔森(Elaine Pearson)说。“中国政府残酷对待黎智英,目的是让所有胆敢批评中共的人们噤声。”

法院认定黎智英是三项控罪背后的阴谋“主脑”。判决称黎智英与其他人串谋实施 “勾结外国势力”,方式包括参与 “国际游说”以及透过他的文章、谈话节目和媒体专访促使外国政府对中国政府 “进行制裁、封锁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”。

法院并认定黎智英与倡议团体“重光团队”串谋,该团体在海外发起呼吁制裁中国和香港当局的行动。

关于煽动罪名,控方称《苹果日报》有161篇文章(其中33篇为黎智英撰写)涉及助长公众不信任和憎恨政府当局,因此构成煽动刊物。法院同意起诉理由,认定黎智英利用他 “个人的影响力去进行一个持续不断的活动以致⋯⋯削弱〔中国和香港政府〕的合法性”。

对个人行使言论自由权的行为进行起诉,违反《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。该公约已透过香港实质宪法《基本法》纳入香港法律架构,并明载于《人权法案条例》。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律体制并不符合相关人权保障。

同案被告的六名前《苹果日报》高级主管和编辑先前已就相同罪名认罪。法院定于2026年1月12日开庭听取求情,然后择期判刑。港区国安法第29条规定,若 “勾结外国势力”罪名成立, “罪行重大”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其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《刑事罪行条例》的 “煽动”罪可处两年以下监禁。

对黎智英的起诉存在多项严重违反公平审判权的问题,包括由香港政府特别挑选的法官审理,剥夺陪审团审判,长期审前羁押以及禁止他自行选择法律代表。 2023年,高等法院维持政府禁止英国籍律师欧文(Timothy Owen)代表黎智英出庭的决定。当局还剥夺黎智英身为英国公民获得英国领事探视的权利,违反中国缔结的《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》。

黎智英已遭 “欺诈”和 “参与未经批准集结”等罪判刑五年九个月。他身患糖尿病,且自2020年12月至今遭受足以构成酷刑的长期单独监禁。他的家人多次请求关注他的健康恶化,包括心脏问题和身体衰退迹象

自从2020年6月中国政府对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以来,至少14家独立媒体被关闭,包括《苹果日报》(2021年6月)和《立场新闻》(2021年12月)。这两家深具影响力的媒体被迫关门前,均遭警方高调搜查并以国安罪名拘捕编辑。

《立场新闻》两名记者于2024年8月be被判《刑事罪行条例》下 “煽动罪”罪名成立。香港政府还一再骚扰香港记者协会和个别记者,无凭无据要求补交税款。

“面对黎智英案的闹剧,各国政府应施压香港当局撤销案件,立即释放黎智英,” 皮尔森说。“中国和香港政府应为处心积虑扼杀香港新闻业的措施付出代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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